2017年度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修订稿)
湖南湘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7年度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修订稿)》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度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修订稿)》

2017年度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修订稿)
湖南湘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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