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展2018年第1次集中执法行动
根据市环委会统一安排部署,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全市开展2018年第1次集中执法行动,主要检查辖区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扬尘排放单位,重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市本级分4组对涉气工业企业进行执法,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各区县(市)环保局按要求自行组织开展。
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共检查排污单位55家,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4家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其中责令限期整改2家、依法进一步调查2家。具体情况如下:
市本级:共检查排污单位8家,对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大托新村湖南四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检查现场未能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焊接工艺产生废气直排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将该单位的环境问题交由天心区环保局依法进行处理。
芙蓉区:共检查排污单位1家,对湖南申湘兴旺销售有限公司现场未提供危废处理合同、危废贮存场地不规范的问题,芙蓉区环保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天心区:共检查排污单位3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岳麓区:共检查排污单位1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开福区:共检查排污单位2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雨花区:共检查排污单位3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望城区:共检查排污单位4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检查排污单位16家,其中长沙县湘洁洗涤有限公司现场未能提供环保相关手续,并发现锅炉未使用清洁能源生产的情况。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已在榔梨街道工业园选址、并签订合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将尽快进行搬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其在未取得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生产、尽快完成搬迁,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
浏阳市:共检查排污单位12家,对浏阳市文家市张双全笛音剂加工厂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未能提供环保相关手续的问题,浏阳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开展调查。
宁乡市:共检查排污单位5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持续组织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2018年,全市将继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并督促各区县(市)环保局夯实监管责任,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粉尘排放企业等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